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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2-11 | 【字号:大 中 小】 |
2025年,谷城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县域发展实际深度融合,系统谋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锚定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1.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全县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核心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县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并拓展至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开发区)领导班子学习范畴。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基层治理等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破解难题的办法和推动发展的实效,引导全县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的核心要义,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完善统筹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在全县法治建设中的中枢作用,对标对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要求,制定并落实我县年度法治建设要点。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方协同、公众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纳入全县政绩考核,实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责任层层压实、任务件件落地。
3.抓好“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紧紧抓住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推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为自觉行动和硬性约束。明确其在法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部署推动、考核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全面推行并不断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专题述法制度,书面述法实现全覆盖,述法报告和评议结果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法治档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尊法学法用法,主持研究重大法治问题,形成以上率下、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聚焦发展大局,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效能提升。深化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积极响应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攻坚,纵深推进我县“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深化全流程免费“帮代办”服务,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异地事项跨域办、容缺事项承诺办、政策服务免申办、简易事项智能办,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大财政体系司法对接联动机制”入选2025年第一批省级营商环境复制推广典型经验案例。
2.强化精准施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围绕我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和襄阳市“144”产业集群布局,结合我县产业实际,制定并动态更新惠企政策清单。深入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扶持资金管理。整合设立县级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数字转型、绿色发展和品牌建设,确保各项纾困惠企资金精准滴灌。加强融资与人才服务保障。深化政银企合作,推广“信易贷”模式,帮助中小微企业融资。
3.健全法治保障,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从源头上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获得政策支持。完善产权与权益保护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稳定市场主体长期发展的预期。全县6项涉企先行试点改革获省级表彰,连续两年跻身全省营商环境评价20强、全市第一。
(三)健全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着力构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谷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通过完善程序规范、强化过程管控,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积极配合开展《襄阳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立法调研,组织基层单位、相关企业及公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协调气象、应急、自然资源等领域专家参与论证,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维护法治统一。实行前置合法性审核全覆盖,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全年备案《谷城县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共享管理办法》《谷城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等规范性文件3件。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长效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清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一致的政策文件,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隐性壁垒、保障公平竞争。
3.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专业法治支撑。大力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申请公职律师,统筹调配使用全县13名公职律师参与政府法律事务。选聘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法学专家和执业律师担任外聘法律顾问,建立健全以内部公职律师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安排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对决策主体、权限、程序及内容的合法性进行独立论证。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要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环节,法律顾问意见作为关键参考依据。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出台前,组织法律顾问参与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引入法律顾问协助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制度设计的合法性与公平性。
(四)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及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主动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按要求公示执法结果。为一线执法人员按规定配发使用执法记录仪,制定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记录事项、存储、管理和使用要求,实现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的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行政争议的案件,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作出决定。在涉企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共排查整改问题400多条,并建立清单,逐一销号整改,闭环推进。
2.创新执法监督模式,强化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深化重点领域专项监督与问责,紧扣全省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制定《谷城县深入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监督中发现的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执法行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有效倒逼执法责任落实。在全省率先开发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通过可视化实时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有效规范现场执法行为。在全市率先谋划启动“亮码护企”平台建设,对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全面提档升级,通过检查端、监督端和数据存储端三端协同,实现赋码、亮码、评价码“三码一通”全链条监督。
3.推行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在坚守法律底线前提下,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探索柔性执法。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在行政执法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建立行政执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制度,制定包容审慎清单557项,覆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领域。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适用“免罚”“轻罚”清单办理案件,教育引导当事人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推广“无感式”行政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全面提升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质效。全年,全县共开展联合执法94次,涉企入户检查2937次,较去年减少859次,降幅22.63%;涉企行政处罚案件653件,较去年减少581件,降幅47.08%;罚没收入56793734元,较去年减少21448286元,降幅27.4%。
(五)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
1.健全多元化解机制,筑牢基层治理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纠纷化解平台作用,汇集多方调解资源,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面推行“县综治中心+”模式,创新实施信访“四定三到位”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年县综治中心共接待群众9250余人,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551件,成功调解961件,成功率37.6%,同比增长9%;县法院推送诉前调解案件2213件,县检察院推送刑事和解民事部分调解案件17件,入驻调解中心的行政部门及县行政复议机构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65件,办理疑难信访案件31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解在萌芽状态。在省检察院指导下,谷城县“依托综治中心建立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机制”,被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表彰,成为法治环境方面纳入国家部委试点的改革事项。
2.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案件审理机制,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清单,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机制,协同联动力促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全年县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38件,结案34件,行政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36.6%;县政府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62件,严格依据法定条件审查后受理148件,受理率达91.4%;已办结案件123件,办结率75.9%,其中30件通过调解实现当事人自愿撤回,调解率18.5%,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3.深化全民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氛围。全面贯彻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印发《2025年全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做好“八五”普法收官工作,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32个县直部门和12个乡镇的普法职责,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等“法律七进”活动,提升群众法治素养。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县已培养1156人,形成了南河镇“巾帼法律明白人”、石花镇“乡音解法”、城关镇“明星调解室”等一批谷城法治服务品牌。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完成76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调整补充工作,切实将法治的种子深植于青少年成长全过程。建设汉江湿地法治文化公园、粉水法治广场、长廊,将法治元素融入公共空间,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总结推广“三联三化”普法工作经验,推动形成了部门协同、基层联动、群众参与的普法与依法治理新格局。
4.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服务体系,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援助门槛,守护公平正义。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5件,其中民事案件32件、刑事案件163件,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体“维权难、维权贵”问题。“探索优化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服务”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法律援助律师承办的陈某某扶养纠纷案成功入选全省第九届法律援助百优案例。
(六)强化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1.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工作。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36件、政协委员提案301件,实现办结率、满意率100%,推动解决了一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全市率先实行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办理效果满意率均在99%以上。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促公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及时公开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等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接受社会对政府履约情况的监督。围绕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群众关切领域,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深度。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县政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3件,均按期依法答复,无一例因超期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纠纷,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
2025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湖北省“建成支点”战略、襄阳市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冲刺县域经济百强的更高要求,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
一是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部门和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够强,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现象,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待提高,推动改革创新的能力需要加强。二是制度建设精细化水平有待加强。部分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瞻性、系统性不足,与改革发展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三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的队伍能力素质有待提升,部分新整合的乡镇综合执法队伍能力与改革目标相比仍有差距,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业务技能和规范执法意识亟须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的培训与实践加以强化,以适应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新要求。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树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意识。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刻认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大政治意义,将深化法治思想学习作为提升履职能力的根本途径。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通过率先垂范,引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稳定、抓民生”的理念,切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内化为政治信念和履职准则,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全面履职尽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见效。坚持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县委书记、县长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对重大改革事项、重要政策出台、重点项目建设均提出明确的法治要求。推动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硬指标。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评估问效,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健全问责机制,强化履责情况监督与结果运用。将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巡察、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和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范围,树立起“重视法治素养、善用法治方式”的鲜明用人导向和工作导向。强化问责问效,有效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让第一责任人职责从“软任务”变为“硬约束”。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党委、政府督查等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深度广度,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和投诉处理机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
(三)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执法协作和指导监督机制。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执法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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