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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22 来源:谷城县司法局 谷城县人民法院 谷城县公安局 | 【字号: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谷城县人民陪审员选任计划,谷城县司法局会同谷城县人民法院、谷城县公安局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了我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前期经过发布选任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随机抽选、电话走访征求意见、资格审查、再次随机抽选等环节,拟任命以下105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县司法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监督渠道:
联系地址:谷城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联系电话:13886240566
附件:谷城县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
谷城县司法局 谷城县人民法院 谷城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谷城县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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