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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5 | 【字号:大 中 小】 |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2月24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雷晓红的谷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黄德的谷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职务。
孙晓琴的谷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吴厚成为谷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2月24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树建的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王树建为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翟光清为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2月24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叶非非的谷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沈鹏飞的谷城县人民法院庙滩法庭庭长职务。
谌丽的谷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邵建宏为谷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3年2月24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敬东的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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