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发布日期:2023-10-30 | 【字号:大 中 小】 |
关于接受姚昌保辞去谷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10月27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申请,经县委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姚昌保辞去谷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谷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接受安明辞去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3年10月27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经本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安明辞去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关于接受安明辞去谷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3年10月27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经本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安明辞去谷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3年10月27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斌为谷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湘运为谷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3年10月27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兰兰为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3年10月27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黄治勇的谷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柳正权的谷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
谷城新闻网 -
谷城政府网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