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规范性文件 -> 正文
关于未查询到谷城县人民政府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4-25  来源: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索引号: 011158671/2023-1131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4-25
标题: 关于未查询到谷城县人民政府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情况说明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未查询到谷城县人民政府2022年

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情况说明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第八条:“加强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和《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标注有“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2年。没有明确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2年。”、第二十九条:“制定机关每5年组织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做好编纂、汇编和报送备案工作”。因我县《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谷政发〔2021] 7号)已于2021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截至2022年未满两年,故没有再次清理。2023年将根据上级专项清理要求,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


分享到 :
打印】【关闭页面

谷城新闻网 - 谷城政府网 - 网站地图
主办: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谷城县行政审批局(谷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谷城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办公地址:谷城县城关镇中华街3号
政府公共服务热线:0710-12345
网站标识码:4206250002    鄂ICP备13008052号-1  鄂公网安备 42062502000007号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谷城县融媒体中心法律顾问 湖北吾约汉珈律师事务所 李友凡 电话:1370727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