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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6-29 来源:谷城县人民政府 | 【字号:大 中 小】 |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1713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谷城县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6-06-29 | ||
| 标题: | 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
| 文号: | 谷政规〔2026〕1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对2023年8月15日至2026年5月31日制发的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谷政发〔2023〕7号)决定继续有效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公布清理结果如下:
一、确认2件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宣布9件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
三、宣布15件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失效。
四、3件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列入修改目录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在2026年9月30日之前,由文件的主要起草、实施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修改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后重新公布。逾期未完成修改的,自动失效,该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修改期间,与上位法依据不一致的条款按上位法依据执行。
五、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确认继续有效的谷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宣布废止的谷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宣布失效的谷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4.决定予以修改的谷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6年6月29日
附件1 确认继续有效的谷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 ||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谷政发〔2023〕7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2 | 谷政办发〔2025〕13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谷城县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
附件2 决定宣布废止的谷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 ||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谷政发〔2018〕2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谷城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
2 | 谷政办发〔2019〕13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谷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规则》的通知 |
3 | 谷政发〔2021〕6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4 | 谷政发〔2021〕7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5 | 县政府令第2号 | 谷城县全域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办法 |
6 | 谷政办函〔2022〕55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谷城县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暂行奖励办法》的通知 |
7 | 谷政办函〔2022〕66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谷城县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8 | 谷政发〔2023〕2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谷城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 |
9 | 谷政办发〔2023〕13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
附件3 决定宣布失效的谷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 ||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县政府令第15号 | 谷城县城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 |
2 | 县政府令第16号 | 谷城县城市规划区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 |
3 | 县政府令第17号 | 谷城汉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
4 | 县政府令第20号 | 谷城县居住证服务与管理实施办法 |
5 | 县政府令第21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 |
6 | 谷政发〔2019〕8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谷城县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的通知 |
7 | 谷政发〔2020〕7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谷城县县级储备粮和地方调控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
8 | 谷政函〔2018〕80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机构改革涉及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调整问题的通知 |
9 | 谷政办发〔2017〕27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谷城县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10 | 谷政办发〔2018〕4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谷城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11 | 谷政办发〔2018〕33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谷城县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12 | 谷政办函〔2014〕18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
13 | 谷政办函〔2022〕38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谷城县生态公益林抚育采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14 | 谷政办发〔2023〕1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谷城县全民招商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15 | 谷政办发〔2024〕18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附件4 决定予以修改的谷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 ||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县政府令第18号 | 谷城县城市规划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
2 | 县政府令第19号 | 谷城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
3 | 谷政办函〔2017〕34号 |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分谷城县畜禽规模养殖区域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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