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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06 来源:谷城县农业农村局 | 【字号:大 中 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重大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各类生产性捕捞行为,遏制无序垂钓现象,谷城县制定了《谷城县汉江水域垂钓管理试行办法》(有效期2年),2023年1月22日已经到期。为了将垂钓行为监管纳入日常管理范畴,规范钓具钓法管理,严厉打击以捕捞生产或以交易为目的垂钓行为,须对《谷城县汉江水域垂钓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一是重新确定有效期。原有效期2年已到期,拟定有效期5年。二是重新划定禁钓区。把“南河襄渝线六二零大桥至汉十高速铁路大桥区域”变更为“南河襄渝线六二零大桥至谷城三桥区域”,去掉了谷城三桥至汉十高速铁路大桥区域。三是将湿地公园范围内南河与北河之间的汉江段水域同步划入禁钓区管理范围,并由谷城汉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负责辖区内垂钓行为。特此拟订《谷城县汉江水域垂钓管理试行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请社会各界充分发表意见,谷城县农业农村局将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对草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欢迎各界人士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
电子邮件信箱:394141821@qq.com
联系电话:0710-7188631
通讯地址:谷城县城关镇粉阳路49号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股(收)
邮编:441700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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